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 吉林鑫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企业商标注册要如何避免误区?

企业商标注册要如何避免误区?

作者:吉林鑫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2-08 08:04:41

现在,许多初创企业和个人都非常重视商标,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也很强。但在长春商标注册的过程中,一些个人和企业对注册商标的理解仍然很模糊,导致进入许多误区。商标注册的具体误解是什么?如果你不清楚,很可能会有严重的后果。下面,就由我司来给您讲讲商标注册企业要如何避免误区?

一、商标注册误区误区1、注册在先相关明确规定,部分原材料、功能、用途等文字图形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然而,为了节省时间和金钱,许多企业在启动时随机使用文字和图形来形成或模仿他人使用的商标。后来的结果是可以想象的。他们要么受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查处,要么受到投诉的侵害,陷入被动,有时付出更大的代价。

误区2、未经授权转让商标在大多数情况下,成功的商标许可可以实现双赢,但失败的许可只会导致整体损失。依照《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的,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明确有效实施范围,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误区3、随意修改商标内容未经许可,擅自主张变更注册商标的文字、颜色、图形组合,未及时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商标法禁止未经许可转让商标。这些行为将使您的商标注册、保护工作减少或丢失,这对品牌建设和传播非常有害,完全失去注册商标背后的含义,甚至导致严重的商标侵权。

误区4、法定代表人注册的商标如果公司是由多个股东设立和经营的,代表法人注册商标存在很大的隐患。企业在实际经营中的商誉和价值取决于商标,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加。如果法定代表人单独飞行,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标并要求高额的使用费,不会给股东造成重大损失。使用该商标的,可以将其转让给企业名称,也可以许可公司使用,没有最终结果。

二、企业如何避免?1、提高产品质量,使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高,达到口碑传播的效果。

2、加强商标战略宣传,积极打造著名、知名、驰名商标。根据企业品牌形象,突出产品特点,选择新的广告语言,让公众能够了解和记住你的品牌。

3、加强商标战略意识,设立专门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企业商标的注册、设计、管理和规划,打击侵权、假冒伪劣产品,确保企业商标安全,消除可持续发展的障碍。或委托专业知识产权机构进行管理。

商标注册企业要如何避免误区?商标注册建议直接委托正规商标代理公司,不仅可以省去很多麻烦,关于过程中的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问题商标代理公司也都是有比较专业解决办法,能够及时解决,让你的商标注册顺利通过!

长春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一、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应当包括: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5.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6.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二、商标注册人(商标所有人)的义务:

1.商标注册人应当对其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负责。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时,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2.商标注册人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法律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其注册商标。

商标续展:数百个注册商标,数千个续展商标?商标续展,是指商标权人在长春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程序进行商标续展,以延长其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有客户会说,既然商标续展要花1000多元,而我新注册的商标注册费只有几百元,我能重新注册商标吗?答:不对,成功申请新注册商标的概率很低!商标有效期届满,商标局不会主动通知,仅仅依靠商标权人的意识。

但事实上,商标所有者往往忘记更新他们的商标。如果个人和企业等商标过期后再申请,很可能会遭遇抢注危机,即商标注册成功率低。与商标再注册相比,商标续展的优势如下:完成商标续展,需要经过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商标局复审、续展公告、续展证书颁发等环节。无其他异议的,一般只需4个月左右;注册商标再申请的,一般需1年左右,无其他异议;商标更新只是审查主体资格的形式要件,程序简单,通过率高。

与商标续展相比,商标注册需要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大大增加度,通过率也较低;与商标续展相比,商标注册除了要进行主体资格审查外,还需要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即与商标库中的商标相比较,进入公告期,使他人自动提出异议而无效,容易被拒绝;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经过多年的推广和运营,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商标续展是对这种商誉的一种继承。目前,中国商标注册的商标资源并不多,因此商标所有者需要珍惜现有的宝贵财富;在一定程度上,持久品牌肯定了商标存在的意义及其对市场和人的影响。申请成为驰名商标的可能性越大。在大众创新创业的时代,每天都有新企业在萌芽,也有企业在被淘汰的过程中,因此企业品牌成为最宝贵的财富。

显著性是商标的内在要义。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对于因缺乏显著性而不得作为长春商标注册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商标授权程序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适用该条款的标准一直较为严格,司法审查过程中,法院在大部分情形下似乎也默许了这种做法。根据商标与其所标识的商品的关系,一件潜在的商标可以分为通用的、描述的、暗示的或任意的、臆造的。

通用名称,是指某特定的商品所属种类或类别的名称,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描述性标志,即描述商品的特点或特性,其一般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获得保护,但在证明具有第二含义后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暗示性标志,即暗示而不是描述商品的某种特性,它需要消费者通过想象判断商品的性质,不必证明第二含义即可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任意或臆造标志与使用它的商品无关,无需证明第二含义即可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

就标志的显著性来看,通用标志永远不可能用来区别来源,描述性标志要求具有第二含义才能成为显著标志,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性或臆造性标志被认为具有内在显著性。将上述理论划分对应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内容,通用标志对应于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描述性标志对应于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或臆造标志则不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

然而,问题在于是否具有显著性并不是客观事实的判断问题,而是具有很强主观判断因素的法律问题。但是,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是,对于那些并非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与第(二)项情形的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或臆造标志也禁止其注册为商标。例如,对于化妆品指甲油等商品,申请注册小女孩Littlegirl商标,是否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其直接表示了商品的用途、消费对象等特点,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法院也支持了这种观点。正如前文指出的,显著性的裁判是法律问题,且具有主观性,故不存在绝对真理。不过,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会存在这种相对比较严格的裁判标准?

笔者认为,这与商标授权的思维有关系。一方面,既然是授权,当然也就可授可不授;另一方面,考虑到仅仅是在授权过程中,不授的话,申请人也没有太大的损失。那么,这种商标授权思维与知识产权是私权的论断是否契合,仍有待进一步探讨。


 

版权所有:吉林鑫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