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全类别商标的好处有哪些?
吉林商标注册总结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变更及注销所需资料:
一、商标代理机构备案需求哪些资料?(一)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名单。(三)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假如选用邮递处理的方法,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假如工商营业执照未注明详细经营范围,需同时提交公司经营范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商标署理组织章戳。(四)经办人有用身份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商标代理机构变更需求哪些资料?(一)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备案表。(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名单。(三)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假如选用邮递处理的方法,改变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署理组织章戳。假如改变商标署理组织名称,需同时提交挂号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改变挂号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商标署理组织章戳。(四)经办人有用身份文件的复印件。注: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假如选用在线处理的方法,需上传加盖商标署理组织章戳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五颜六色扫描件。假如改变商标署理组织名称,需同时上传加盖商标署理组织章戳的企业改变挂号通知书五颜六色扫描件。
三、商标代理机构注销需求哪些资料?(一)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存案/结算表。(二)挂号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刊出挂号通知书、企业改变挂号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商标署理组织章戳。(三)工商营业执照或许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署理组织章戳。(四)授权委托书。(五)经办人有用身份明文件的复印件。
在公司注册后,很多人开始为企业的品牌注册商标,经过挣扎、拒绝、复审等,终于拿到了吉林商标注册证。此时,许多企业家怀疑商标注册证能否安全使用。然而,在商标使用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商标纠纷。归根结底,可能是由于商标使用不当,来之不易的商标被浪费,成为他人的手中因此,注册一个成功的商标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按照规定使用它同样重要。那么如何正确使用商标呢?
第一“撤三”是指依照商标法的规定,无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的,任何人或者单位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所以,不要以为拿到商标注册证,商标就永远属于你。如果你已经连续三年没有使用过,那么对不起,这个商标与你无关。
第二,在商标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商标的图案、文字等商标标志。变更后的商标为其他商标的,应当重新向商标局申请。合并商标不能单独使用,也不能随意改变位置使用。必须根据组合外观使用。
第三,在商标使用过程中,商标注册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公司地址变更的,应当相应变更商标,否则可以撤销商标。
第四,商标的使用也有范围,因此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如果超出范围使用,如未在注册类别中使用,将造成商标违法行为,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五,商标转让他人使用的,应当签订相关合同,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第六,商标使用有期限,不是永久性的。一般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十年后,商标注册人要继续使用该商标,必须续展该商标。续展后,商标局将重新公布商标。否则,如果10年后该商标不再续展,该商标也将被注销,您将不能再拥有该商标。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
一、著作权主要包括哪些权利?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二、著作权是否必须进行登记?作品一旦完成,无论是否发表,作者就依法自动享有著作权,登记与否不影响著作权的产生,国家给予版权登记是一种行政确认。
三、进行有什么好处?独创性的文字句及设计版权是自动产生的,作品一经完成,作者便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但由于在现实生活中,当产生纠纷时,权利人常常遇到举证困难,因此各国均鼓励作者对创作作品进行版权登记,以便在今后的行政救济和司法诉讼时作为权利的初步证明。
同时,作者在进行版权贸易,进行版权转让、许可使用等活动时,也需要这样的权利证明文件来方便与另一方签订转让、许可使用等合同。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取得版权登记证书的意义在于:
1、取得版权证书后,可以严防他人在相关行业使用与贵公司相同的广告用语,一旦发生侵权,著作权人首先要注意搜集和保存证据,向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的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版权部门对侵权行为立案查处。版权登记证书将作为版权专属证书,同时,著作权人可直接向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2、有利于企业广告用语作品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企业文化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
3、更是企业自我价值的体现,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为使得创作作品更具有专有权利,一定要保存好最原始的创作材料,及创作时间,以备日后发生著作权纠纷时做为证据,维护自已的权益。
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知识产权保护也成为了社会创新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工作。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保护水平,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11月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了解,在11月25日举行的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国知局副局长甘绍宁提到,本次印发的《意见》是新时代我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中具体提出了从“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四个知识产权保护方向入手,对现代知识产权保护作出了系统的谋划和整体的部署。
1、严保护:关键词赔偿更高,全面建立保护新体系。《意见》明确指出,不仅要“加大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赔偿限额;还要“严格规范证据标准”,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上诉机制;并且要“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建立完善企业和个人的黑名单制度,让侵权无处遁形;最后再进行“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防范机制建立,不断持续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营商环境。
2、大保护:关键词执法更严,建立社会监督共治,加强监督力量。通过加大执法监督力量,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机制和机构,并利用科技手段实现智能检测,有效打击侵权假冒的行为。
3、快保护:关键词维权更快,提升协作衔接快速处理。从源头知识产权审查工作入手,加强审查能力建设、压缩审查周期,强化源头保护;并要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打破地方保护,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
4、同保护:关键词健全涉外沟通机制,改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我国现虽已加入大部分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但是近些年涉外的知识产权侵权案屡有发生,所以加强国际合作、健全与国内外权利人的沟通渠道、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等成为了新时代的知识产权中的另一个重点,努力促进合作共赢,实现共同的发展。
本次印发的《意见》共有九十九条,都紧紧围绕推进五位一体、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而展开,甘副局长表示,印发只是第一步,更关键是要抓好贯彻落实,要让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到位、落实到位、见到实效。正如《意见》中提到的一样,通过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让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完善产权保护体系,让知识产权发挥应有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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