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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如何选择代理机构?

作者:吉林鑫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14 08:07:54

1.申请长春商标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其它文件,商标申请书的填写必须必须按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

2、《商标注册申请书》应当填写工整,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应当准确。

3、每件申请应附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

4、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自然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应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件。

5、申请书件应当使用中文,外文文件应当附送中文译本。

6、如果注册的商标是采用人物肖像作为注册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肖像权人的授权书并需经公证机关公证。

7、外国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须在申请书上填写初次申请国、初次申请日期及申请号,并需在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逾期不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8、申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还需要提供相应的章程及主体资格证明。

商标,他在我们平常中意义非凡。长春商标注册是非常重要的,商标他是企业形象的表现,有时候,我们注册了非常多的商标,而不能全部用上,我们就会闲置很多的商标,那么这些商标我们该怎么办呢,我们建议大家进行商标转让进行实现商标应有的价值。那么商标转让多少钱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建议大家咨询各个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这些公司不仅常年进行商标注册,同时还进行各类商标业务及各类商标案件。我们现在就来看看商标转让如何选择正规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呢。

第一、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是国家商标局正规备案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这个是可以在商标局网站能查询到的,如果你不知道如何查询注册商标代理机构,那么请随时咨询我司国际,我们为你提供专业的问题解答。

第二、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应该是我们国家工商局正规注册的代理公司。大家可以在国家工商局网站上能够查询到的,大家不知道如何查询的,可以随时的咨询我司。

第三、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应该具有专业的商标设计团队,商标设计团队可以设计出高大上大商标图案,这样能够让企业更好的为企业品牌发展做支持。

第四、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具有专业的知识产权顾问,可以为你的商标提供各种支持,或者更快的与客户你取得沟通。

第五、商标注册代理公司专业从事商标注册多年,需要有专业的技术水准与丰富的知识,这样能够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客户,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缩短不必要的时间。

第六、商标注册代理公司需要有专业的商标图案设计团队,这样能够更好,更及时,更高效的设计出高质量的注册商标图案来,这样就可以让客户满意,提高公司整体形象。

第七、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最好是在国家商标局附近上班的,这样如果,出现问题,那么可以很快的为你解决各类关于知识产权问题,让你注册商标无忧无虑,欢迎致电咨询我们专业的客服,为大家的注册商标提供各种知识产权方案。

第八、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要经常的参加各类知识产权活动,这样就能够及时的了解最新的,最前沿的知产动态,更好的指导大家去进行各类业务的沟通,更好的帮助企业进行品牌的运作与发展。

第九、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必须要有必要的职业操守与行业道德,这样就能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客户与顾客。

第十、商标注册代理公司需要有问题的可以及时的联系我们,最短的时间之内为你提供各类服务,解决你的各类烦恼。让你的商标注册更加顺畅。

第十一、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要有责任意识,努力为客户提供知识产权各类服务,包括,注册商标图案设计,商标注册,商标异议答辩,商标维权等各类商标服务。

假冒注册商标如何定义?假冒注册商标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同意,而故意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侵犯了受商标法保护的商标专用权利。对假冒商标的处理分两种情况:一是对没有构成犯罪的假冒商标行为的处理;一是对假冒商标罪的处理。对没有构成犯罪的假里商标行为的处理,基本上与处理侵权行为和方法相同。对构成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任何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控告检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人检举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一般侵权行为处理后,对构成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移送人民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⑴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⑵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⑶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

长春商标注册除了需要按常规的流程走之外,还要考虑很多复杂的问题。比如商标注册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去哪里办理?注册商标多久后能拿到受理通知书?未通过审查怎么办?等等。但是如果了解商标注册过程中的原则,您就会提高办事效率了。商标注册原则:

(1)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所谓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通过申请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也能使用,但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得与他人的商标相冲突。所谓强制注册原则,是指国家对生产经营者在某些商品或服务上所使用的全部商标,规定必须经依法注册才能使用的强制性规定。《商标法》第六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目前,我国规定强制性注册的商标只有:对人用药品(西药、针剂和中成药)和烟草制品(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88年1月4日《关于公布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通知》。

(2)注册原则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必须通过核准注册,才能取得对该商标专用权的确认。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

(3)国家统一注册原则是指我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必须由国家商标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批准注册。《商标法》第二条予以了明确的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4)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所谓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时,注册申请在先的商标和申请人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我国《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5)使用在先原则指在无法确认申请(注册)在先的情况下采用最先使用者取得商标注册的原则。《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这里的所谓的使用在先原则,在遇到与商标权类似的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如:专利权、著作权)相冲突时,往往起到重要的决定作用,见:《关于处理商标专用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权利冲突问题的意见》简而言之,商标注册要结合资源原则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再次强调一下,未经注册的商标您同样也能使用,但您目前来说还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因此不得与他人的商标相冲突。

同时,您还得留心使用在先原则,如果有人使用和您同样的商标,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哪怕在同一天申请的,在遇到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问题时,这些原则就派上用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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