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 吉林鑫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九台区集体专利注册办理的步骤

九台区集体专利注册办理的步骤

作者:吉林鑫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5-20 08:16:04

注册一家公司时需要提交公司的经营范围,而确定了经营范围之后,后期如果要添加修改就要做经营范围变更。许多老板为了避免麻烦,就想把自己可能会做的业务都写到经营范围上,那么这样做到底对不对呢?虽然这样操作在法律法规上没有问题,但其实这并不是一个好方法,注册公司的经营范围并不是越多越好的。

新注册公司的经营范围种类繁多项目繁杂,对公司的后续发展未必会有很大的助益,甚者在初期可能会造成反效果。在确定公司经营范围时要注意两个要点,首先就是要体现出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成立初期要以主营业务为核心,再把围绕主营业务涉及到的业务内容向外延伸来扩充经营范围,这样的话新公司在成立初期可以更好地体现出专业度。

反之如果林林总总写的特别多,在别人看来可能就显得并不专业。可能涉及到的业务提前加上去,那么在后期开展相关业务时就可以开出相应的发票,但还是要注意“贵精不贵多”。其次就是经营范围要与公司行业相匹配。如果公司名字是XXX广告传媒公司,经营范围里出现服装服饰,食品加工等类目都是无法得到批准的。

什么样的公司就要做什么样的业务,混业经营虽然不违法,但是就像前文所说,会显得公司特别不专业,可能会对公司造成不好的影响。如果确实涉及到跨行业的业务,建议可以注册多个公司,不同业务对应不同的公司主体,这样可以更加方便的来进行管理。另外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有很多经营范围都涉及到前置审批或者后置审批,这些需要经营许可的经营内容需要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才可以展开经营。

由于种种原因,长春商标注册并非100%成功。很多次接触商标注册的朋友可能会认为商标注册是100%成功的。事实上,他们不是。让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讨论注册失败的原因。在申请注册商标前,我们会对注册商标进行核对,看是否有相同或相似的商标。避免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商标的成功率。

但查询系统中的数据总是慢于实际的申请,基本上可以找到已经发出受理函的申请信息,但是最近没有发出受理函的商标(即申请信息没有录入商标数据库,或者可以理解,商标局已经收到但还没有理清积压的受理)是任何人都找不到的。此盲期以商标局数据录入时间为准,查询盲期约为3个月。如果在盲区,即使有人和你申请相同的商标,也找不到。这就是客观存在的原因。就技术而言,它是无法克服的。在商标查询中,询价的结果应与申请人的商标近似。在比较过程中,申请人将有一个标准和视图,代理公司的商标搜索者将有一个标准和视图,商标局的审查员也将有一套标准和视图。

由于他们的知识和经验、自身的兴趣和观点不同,这三种观点在很多情况下并不一致。因此,对于两个商标的近似,没有的标准,只有概率的判断。尤其是图形商标的相似性,判断的差异性更大。一般来说,三种意见的重视顺序是:商标局审查员、申请人的代理人,当然,在申请时,也要重视代理人的意见。这是商标注册的不确定性,也是难以避免的。

一、商标买卖手续:

1、共同准备的资料: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一份

2、商标购买人需要准备的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

3、商标持有人所需要准备的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长春商标注册证书/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二、商标买卖流程:

第一步:购买方挑选好中意的商标,由客服查询确定好商标法律状态,与买卖双方沟通好成交价格;

第二步:签定《委托购买商标协议书》预付定金,此时购买方提供商标受让人主体资格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附加年检有效的个体户执照复印件;公司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第三步:公司与商标注册人签定《商标转让协议书》,持有人收到转让费定金即时办理《商标转让声明公证》,并在转让申请书以及过户所需要的全套文件上签字盖章;

第四步:公司垫付全款付清转让费给持有人,取得《商标注册证》、《商标转让声明公证书》原件,以及转让过户所需的全套材料;

第五步:公司将《商标注册证》、《商标转让声明公证》传真或扫描给买方确认无误后,买方2日内付清余款,我司将《商标注册证》、《商标转让声明公证》、《商标使用授权书》原件及转让过户所需文件快递给买方盖章或签字,购买方收到前述文件时即拥有所购商标“独占使用权”;

第六步:公司收到受让方盖章或签字的转让过户文件,即时向国家商标局上报转让过户申请材料;

第七步:国家商标局收文后在40-60天左右同时向转、受双方下发《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此时自己就可以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到商标转让流程;

第八步:10个月左右商标局进入实质审查,发布核准转让公告,公告完1个月内下发《核准商标转让证明》,核准转让后与我司所签定的《委托购买商标协议书》终止。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在国内商标申请所遵循的规则就是“申请在先原则、自愿注册原则”。在申请过程中如不符合此规则的一般都是不予公告。

当然了,世事无绝对,任何事情在没有结果之前都不是绝对的;所以商标申请也是相同的,近期就有小伙伴找到小编询问有关事情如何解决“如果你所申请的商标已经存在,但是却无人认领,应该如何处理?”对此,不止大家是如何看待的呢?

可能对于一些不太了解商标申请的人,可能就会犯难了,但是对于了解的人,就不会显得很困难,下面我们就详细聊聊。

在对这个问题回答之前,小编要先告诉大家的是“商标权以及商标权主体”等相关问题,很多人都了解商标权主体即是我们常说的商标权人,是指依法享有商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但需要注意的是,商标权是有权利时限的,而因为自然人会死亡,企业也可能宣布破产后注销,所以商标权利主体本身也存在着会消亡的可能。

就目前已知法律规定条例方面,对于无主商标,并无明确规定。所以小编在这里也不过多的介绍了。

最后一点就是,想要有效避免商标资源浪费方法还是需要主权人在处理商标事宜时要“负责到底”。


 

版权所有:吉林鑫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