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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区商标注册要注意哪些细节?

作者:吉林鑫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22 08:52:08

我想把注册商标转让出去怎么办?因为在这个行业做了很多年,自己注册商标也是好几年了,在行业内也算点名气,但是这几年累了不想做了,我可以把之前的长春商标注册转让出去吗?我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这样告诉我!那么商标注册能不能转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商标分为未注册和已经注册完成的两种类型,同时在市场中,也有两种类型的商标表现形式,比如R商标和TM商标。

R商标就是注册完成的商标,而TM商标是属于未注册的商标。关于未注册的商标,是没有商标注册证明的,而且在法律上也是不受保护的。按照相关的商标法规定,商标只有在拥有商标注册证才能受到商标法的保护,这样商品才会掌握商标权。而对于商标转让的众多原因中,有的是因为商标设计比较突出,因为双方私下签订合同。

但是这其中的商标转让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其一就是商标没有注册完成,就没有经过商标局审核通过,因此它是否存在侵权的现象,对于商标转让双方都是不得而知的。就算在商标转让的流程完成之后,也很有可能会被商标转让人给抢注,这样的受让人自然会得不偿失。其二是受让人在商标使用的过程中,很容易产生法律上的纠纷。因此对于这样没有注册完成的商标,还是建议不要进行转让为好,同样关于注册商标可以转让的疑问,应该能够从中理解得到。

注册商标转让在我国是受相关法律保护的,但是在商标注册的时候,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比如商标所有权的问题。有时候商标所有权人并不只有一个,因此在商标转让的时候,商标购买者必须了解商标的来龙去脉,这样才才能更好的为商标转让流程提出相应的解决之法。当然也只有在商标转让时,并没有提出异议,这样在进行商标转让流程的时候,才会事半功倍。

我想把注册商标转让出去怎么办?除了能够确定注册商标是否可以进行转让,还有这丰富的商标资源,形形色色的产品商标这里都有。对于普通人来说,如果对于注册商标转让还存在疑问的,可以来咨询我们本土的商标注册公司,为你提供服务!

现在创业公司越来越多,注册公司的也就越来越多,那么对注册公司的详细流程有一个大致了解那是很必须的。下面小编就跟大家一起来看一看公司到底是怎么注册的。

一、第一步首先是将公司的名字设计好。这是在注册公司之前就应该提前想好的事情。这里要特别注意的就是公司名称命名时的一些规则,公司名称的组成形式,所在城市名称行业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二、第二步然后是去公司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去核名,查验公司名字是否可用,这一步小编觉得可以自己做,因为当碰到名字不能用时需要修改,如果是自己想的名字会更便于修改的。

三、第三步再是去开户验资,如果注册的是小型企业,可以在核名的时候就去问问需不需要验资,如果不用验资就可以直接找个银行开户即可。这一步也是相当简单的,但是要记得带上注册的资料和身份证一定要带着。

四、第四步紧接着就是去刻章了,之后再去公安局备案,再是申办各种证件。等拿到相关的证件,注册公司就算是基本上完成了。但是要记住,不管是自己跑,还是找代理,都要仔细,不然出现差错就麻烦了。

长春商标注册公司明确告诉大家,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可以向我国申请注册商标。《商标法》第17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根据有关解释,此处的国际条约主要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该公约第3条规定了国民待遇:公约各成员国必须在法律上给予公约其他成员国相同于其该国国民的待遇;即使是非成员国国民,只要他在公约某一成员国内有住所,或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亦应给予相同于该国国民的待遇。因此,商标注册公司认为只要是《巴黎公约》缔约过国民或者在任一成员国内有住所和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都可以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

另外,《商标法》第18条规定:“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因此,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在我国办理商标事宜,不能自行进行,而要委托我国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这样规定,主要是出于商标局向申请人送达相应的通知、文件,以及申请人提交说明、答辩的便捷考虑。这一点我们从《商标法实施条例》第7条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按该条规定,如果外国人和外国企业是在中国有经常居住地和营业场所,则可以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无须委托商标代理组织。

今天,我们与大家分享一些因易受宗教影响而被拒绝的商标,再次提醒大家:注册商标不应使用宗教术语!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第236951号《唐朗公园产》商标(以下简称申请商标)的决定不服,向本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原因是:申请人的商标具有独创性、显著性和可识别性,经申请人广泛使用和宣传后,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申请人请求许可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在我看来,商标的申请是由中国唐朗公园禅组成的,其中禅字是佛教术语,或泛指佛教事物。申请人将该文本注册为商标,并将其用于第43类酒吧、餐馆等服务,可能会损害宗教感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此,长春商标注册申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根据禁止条款,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人的商标是可用的和可注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委员会决定如下: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同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复制起诉状或者最迟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委员会。

因申请人拒绝商标局根据商标驳回商标决定(以下简称《商标申请书》),向本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人复审的主要原因是商标申请最初是由申请人提出的,没有明确记录佛教术语。商标申请具有积极的含义和影响,不损害宗教感情,不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情形,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进行初步审查和核准。

在我看来,商标申请是纯文本商标。在指定商品中使用亲善这个佛教术语是有害的宗教情感,容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情形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委员会决定如下: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同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复制起诉状或者最迟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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