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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个人专利申请价格是否合理?

作者:吉林鑫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28 08:00:59

商标分开注册的好处,注册商标是企业建立自主品牌的第一步,商标作为一个品牌形象,没有商标的企业就像“裸奔”,随时都面临着被告侵权等风险。那么商标分开注册的好处都有哪些?

1、提高注册成功率注册商标最重要的就是成功率问题,分开注册能够有效提高商标的通过率。商标局在进行实质审查的时候,会对商标中的文字、图形等元素分开来进行审查,因此组合商标中只要有一个元素与他人的商标构成近似或相同,这个商标就会被整体认定为近似商标,从而被驳回,不能通过审查,而就像大家都知道的那样,注册商标是有3到4个月盲查期的,因此,更加剧了商标组合申请的风险。而分开注册,即使其中的某个商标因为商标在先权利而被驳回了,也不影响其它部分的申请。

2、使用灵活方便商标分开注册的好处之一就是可以灵活使用。我们会发现,有些品牌在不同的场合和产品上使用的商标是不一样的,但这些商标向我们传递的是同一种信息,有时候还会看到它们放在一起使用,这种情况就是把组合商标分开注册的情况了。商标分开注册的每个元素,在使用的时候可以拆分也可以组合,位置也可以随意变动,使用起来非常方便。

3、分开注册节省时间组合申请商标比单独申请的审查速度较慢,因为每个部分都要分开审查,而单独申请则互不影响。

4、利于商标保护单独注册的商标在使用时可以分开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在提高注册成功率的基础上,还能有效增强商标的防御能力。在组合商标中,侵权人仅仅使用组合商标中的一部分,法院不一定会认定侵权人使用的商标与组合商标是近似商标。分开注册后的商标独立且具有显著性;一旦遇到侵权行为,便于维权。

商标抢注有几层含义呢?商标的抢注不同于商标的侵权行为,现如今我国越来越加大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商标的抢注行为在市场中已经席卷而来,同地区抢注商标行为更为明显。下面长春商标注册公司为大家简单介绍关于商标抢注的含义《商标法》规定:

商标申请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这里的在先权利是指享有的著作权、专利权、厂商的名称字号等也同样包括著作权。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那么商标抢注有几层含义呢一种是抢先注册别人未注册的商标,很多种现象是企业合伙人分开后因原创始人没有进行商标注册,而离开的合伙人将商标进行注册申请。

二是跨省市将已经被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进行注册。其利用地域差别或不同类别上使用注册人商标。三是将他人的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字号及著作权作为商标注册,那么抢注商标行为能带来何种好处呢。首先就是成本低,商标注册费用使企业和个人都能承受,且有效期10年无需交其他任何费用。最主要的一点是利润高,利用在先的知名度进行自身的经济需求。同时转让的价格也是高昂的。但如今商标局审查越来越严格,抢注行为很可能面临着被异议和驳回的风险。商标抢注有几层含义呢?

综上所述,商标注册主要目的当然是保护自己的品牌权益了,而商标抢注行为就会造成侵害他人商标注册的权益,商标抢注行为是不可取的。所以小编建议,商标申请人要尽早申请注册自己的商标,以免被他人抢注,造成巨大损失。

在商标行政执法以及司法保护中,判定两件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是经常遇到的情形。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未经长春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并未对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判定标准作出规定。在行政执法实践中,通常可以参照以下司法解释或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9号)第八条之规定,“相同商标”或者“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1〕3号)第六条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认定为“相同商标”或者“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1)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横竖排列,与注册商标之间仅有细微差别的;(2)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等之间的间距,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3)改变注册商标颜色的;(4)其他与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九条第二款,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十条提出,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3)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12号)第十六条则规定:

认定商标是否近似,既要考虑商标标志构成要素及其整体的近似程度,也要考虑相关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所使用商品的关联程度等因素,以是否容易导致混淆作为判断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9〕23号)第6条曾提出:认定商品类似和商标近似要考虑请求保护的注册商标的显著程度和市场知名度,对于显著性越强和市场知名度越高的注册商标,给予其范围越宽和强度越大的保护,以激励市场竞争的优胜者,净化市场环境,遏制不正当搭车、模仿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1〕18号)第19条进一步提出:妥善处理商标近似与商标构成要素近似的关系,准确把握认定商标近似的法律尺度。认定是否构成近似商标,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通常情况下,相关商标的构成要素整体上构成近似的,可以认定为近似商标;相关商标构成要素整体上不近似,但主张权利的商标的知名度远高于被诉侵权商标的,可以比较主要部分以决定其近似与否。要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划清商业标识之间的边界与特殊情况下允许构成要素近似商标之间适当共存的关系。相关商标均具有较高知名度,或者相关商标的共存是特殊条件下形成时,认定商标近似还应根据两者的实际使用状况、使用历史、相关公众的认知状态、使用者的主观状态等因素综合判定,注意尊重已经客观形成的市场格局,防止简单地把商标构成要素近似等同于商标近似,实现经营者之间的包容性发展。

服装行业占据淘宝第一大类目,销售量巨大,人们对服装的需求一直有增无减,而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开始追求品牌类服装,由此可见作为服装行业注册商标的重要性;很多企业都有这个意识并且想找专业的长春商标注册机构进行代理注册,但是,服装行业怎么选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呢?

目前国内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非常多,但还没有形成行业规范,有的只局限于某一单一项目代理,当然也有经营数年,发展日渐成熟,有一定规模的商标代理机构,能够提供较全面、完善、专业的服务,在面对这些水平参差不齐的代理机构时,企业注册商标就要仔细考虑了。

一、价格因素代理的价格是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小编要提醒大家的是:对于低价代理要提起200%的警惕,某些企业为了节省开支,选择“跳楼大减价”的机构,之后黑心代理卷款潜逃,这样的事情屡有发生;企业在选择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别被低价忽悠,最好在作出选择之后进行实地考察,查看对方营业执照等确认该机构的合法性。

二、专业度其二是一定要选择专业度高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商标注册所需的专业知识非常多,在注册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认真仔细的分析推敲,比如成功率相对高的图文有哪些,是否需要准备驳回复审等一系列专业性的问题,都需要代理机构为企业一一考虑。

三、保持沟通最后是在申请过程中企业要与代理机构保持顺畅的沟通,不能将一切事宜交办之后就置之不理了,要及时进行跟进与了解,与此同时也能感受到代理机构的专业程度与服务态度,有了顺畅的沟通,在审查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就能更快更顺畅的解决。

看完了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选择标准,相信你一定对服装行业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的选择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正在寻找专业靠谱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在服装买卖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赶紧为你的企业商标进行注册,切实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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