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区集体专利注册需了解的要点
有些人已经成功注册商标,但后期因为一些情况想要更改商标的信息,例如图样等等,这种情况可以么?长春商标注册机构就给大家解释一下。已注册商标可以更换图样么?
商标变更指的是变更商标注册人,注册地址等其他事项,商标变更是有范围的,如果想要改变商标图样或者文字等,需要从新提出注册申请。如果商标申请人想要转让商标,想通过商标变更方法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话也是不可以的。
商标变更范围
1、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
有些朋友容易把商标变更和商标转让弄混淆,商标变更是指:如果商标申请人因为某些原因修改了自己的名字,那么他只需要通过商标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即可。
2、变更商标注册地址
有时候企业会面临搬家等情况,这个时候商标也需要一同变更注册地址,如果没有进行变更,一方面不方面商标后面的操作,另一方面可能会面临被撤回。
3、删减商标注册类别
当企业需要对商标进行删减时,应填写《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
4、变更商标代理人
在商标注册申请的过程中,更换商标代理机构或更换商标申请人时,理应填写《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
首先,这种观点是错误,办理商标申请都要严格的遵循长春商标注册流程,个人自己办理商标注册的流程是准备商标材料,向商标局提交申请资料;商标局受理之后进入审查阶段,商标审查通过,进入公告期,3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商标即通过申请。虽然目前商标局已经缩短了审查时间,但是依然需要一年时间左右,所以根本就不存在商标注册加急一说!
刚刚成立的企业,各个方面都需要用钱,所以很多企业都会选择缩减开支的方式,在品牌方面也会倾向于选择低价的商标注册公司;事实上这种思维是极其危险。低价商标代理机构一般是成立时间不久,通过走量的方式,根本不注重质量,商标注册成功率不高,即使商标申请通过了,这样的低价代理机构后续服务能够为您提供长期的服务保障吗?相信大家现实生活中都遇到一些新开的发廊,鼓励客户去充值会员,等大量的会员充值够了,钱卷够了,就开始宣布关店携款走人。其实这性质都是一样的,所以一定要谨慎选择。
商标注册费用参考价:1300元(包含商标风险评估、品牌布局、商标材料撰写及申请、商标终身监控以及后期闲置商标免费挂售在我们的平台)这是我们的商标注册价格,一件商标1300元可以用10年,每年130元,平均下来一个月10块钱左右,但服务却是有保障的,起码十年内您可以高枕无忧,不用担心因为没有人负责商标这一块,导致商标有效期什么时候到期都不知道。我们会有专人为您监控,有效期到期前就会联系您,让您有充足的时间选择是由我们办理续展还是您自己办理商标续展,服务质量绝对有保障!
温馨提示:商标注册没有包通过一说,商标局也不会同意让商标代理机构提供这样的服务,如果您很执着一定要注册这件商标,建议可以选择我们公司的注册不成功退全款或者担保商标注册服务。详情可以咨询客服,添加在线客服微信,领取商标取名技巧!
关于注册商标驳回复审的相关内容,我司长春商标注册网顾问下面为申请人进行详细介绍。有些绝对驳回理由是可以申请复审的,但有些相对驳回理由倒是绝对不能申请复审的,这就需要第一时间将《商标驳回通知书》传真给职业商标代理人把把关。申请注册商标驳回复审应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
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2、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商标注册代理公司
3、申请复审的书件:
(1)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书,特别是要填写充足的复审理由);
(2)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
(3)《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
(4)商标图样(原图样10张);
(5)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
(7)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8)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4、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5、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
最近有许多老板认为只要注册完商标就已经没事了,不在关注后续的一些问题,那么这样做到底对不对呢。下面知识产权小编来给大家讲讲长春商标注册后的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注册后需要每年年检么?
无需每年年检,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在指定期限内续展或宽展。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此条款也提醒商标注册人,商标核准注册后应注意监控有效期满时间,避免因未办理续展手续造成商标注销。
二:注册商标在使用中能改变么?
不可自行改变。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人应严格以核准注册的商标进行使用,简单来说就是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是什么样子使用中就应与之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否则可能会产生被责令限制改正甚至撤销注册的风险。
三:注册商标不能满足所需怎么办?
另行申请+重新申请
《商标法》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法》第二十四条: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如果已经核准注册商标的项目已经无法满足实际经营商品或服务范围的或因为实际经营需求要进行商标标记改变的,需要另行提出注册申请或重新申请,在获得新的商标注册后再根据所核定项目及商标进行使用。
风险:如果超出核定范围使用商标或者改变商标标记使用有可能因为与他人注册商标核定相同或类似项目上构成近似而产生侵权风险,引发更多的纠纷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重新申请与另行申请反而可以更低的时间成本、费用成本将此风险降到最低。
四:注册人信息变更,商标如何处理?
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在发生企业名称变更、企业登记地址产生变化等情况时,应及时对名下商标进行相应信息的变更,且在实务中是需要对名下全部商标进行变更。
风险:一方面,如果不进行及时变更可能会发生上述第2点情形造成损失。另一方面,在没有代理机构代为注册申请且发生了被他人提起撤三、无效等程序时,官方会按照原地址进行文件寄送,以此造成因无法接收文件而无法答辩、提交证据材料等情况进而可能造成商标被撤销或宣告无效的严重后果。
五:商标被他人提“撤三”,怎么办?
因我国商标注册量极大,而能被用来注册商标的元素有限,为了促进商标注册人对商标使用的积极性,避免大量商标闲置造成商标资源浪费,我国《商标法》规定了“撤三”制度即“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实务中不免发生在后商标申请人对构成障碍的在先注册商标提起的“撤三”情形,毕竟没有“无缘无故的撤三”。如果您的商标一直在使用却收到了“提供使用证据通知”也无需惊讶,收集证据并及时答辩方可。
1、时间上的应对: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应在收到提供使用证据通知的两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证据材料,时间的计算方式与本公众号《驳回复审失败的救济途径》内容一致,可参照。
2、证据上的应对:证据材料应限定在①指定三年期间②被提起撤三的商标③被提起撤三商标所核定的具体商品、服务项目,也需具体看撤三申请人所指定要申请撤销的项目。更多应对注意事项可参照本公众号《应对撤三,提交何种证据材料》。
3、“正当理由”的抗辩:《商标法》设置的“撤三”规制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形,如果商标注册人确实存在“正当理由”的,则可以此抗辩。正当理由主要包括(一)不可抗力;(二)政府政策性限制;(三)破产清算;(四)其他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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