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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阳区企业商标转让如何办理?

作者:吉林鑫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06 08:49:43

2020年工商注册如何选择小编来给你们介绍一下吧。如今,得益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利好政策,公司注册在全国各地越来越火爆,工商注册代理机构也越来越繁多。伴随着我国注册经济的不断利好,我国企业的数量也呈现出连年不断攀升的盛况。

同时,在工商注册代理行业,越来越多的公司注册代理机构也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成立。在这数量庞大的工商注册代理机构之中,有许多专业的工商注册代理公司凭借其专业的注册服务赢得了用户的高度认可和良好口碑,不过,在另一方面,在这日渐繁荣的工商注册代理市场之中,也混杂着不少浑水摸鱼的代理注册机构。

首先,看资质。注册者在寻求工商注册代理机构提供代理注册服务时,要查看代理机构是否具有相关的工商注册代理资质,通常情况下,代理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如果没有注明企业登记注册代理、企业事务代理等事项,则注册者对这种机构最好避而远之。因为其一旦操作不当,则很可能会引发注册风险,从而为委托者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和麻烦。

其次,看口碑。有了工商注册代理资质,接下来,注册者可能更关注代理机构服务的内容和质量。“口碑”作为注册者对于工商注册代理机构的真实、有效评价,对于注册者的选择和参考极具价值意义。这就需要注册者进行多方面的关注和了解。一方面,可以与代理注册公司的合作企业进行相关打探,另一方面,也可以采取网上查询的方式,查看其它注册者的相关评价。

再次,看实力。选择工商注册代理提供注册服务,还要从代理公司的实力、专业性角度加以考量。通常情况下,专业的工商注册代理公司规模大、实力强,在福永工商注册方面,实现了专业人做专业事,从而工商注册出错率极低,也确保了工商注册服务的品质和质量。在这一点上,注册者可以采取电话咨询和网上查找的方式,对代理公司的相关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必要时,注册者也可以采用实地考察的方式来进行。

不过,需要提醒注册者的是,目前,地区市面上有一些三无工商注册代理机构或是个人名义的代理,这些代理机构往往不合法且不可信。此外,也有一些工商注册代理机构推出“免费注册”的服务,遇到这种情况,注册者一定要谨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以免上当受骗。当前,工商注册代理行业发展总体来说比较规范,且经营发展越来越有序,但在整体环境向好的形势下,其中也不免夹杂着一些浑水摸鱼的代理注册机构,因此,企业在进行选择时,一定要仔细考量加以甄别。

“注册在先”准则的内容是,一样或近似的商标由不同人提交请求,商标局将依法授权给最先提交注册请求的人。因此,越早请求长春商标注册,对商标的维护就越有利。通常应在各个国家、区域获得当地的商标注册。而且要尽能够早地向多个国家、区域请求注册商标。

“运用在先”准则的内容是,一样或近似的商标由不同人提交请求,商标局将依法授权给最先运用该商标的请求人。因此,越早运用该商标,对商标的成功注册就越有利。

根据啥条件进行商标注册,由每个国家自个的法令作出规则。例如美国规则商标注册是根据“运用在先”的准则,而中国则是根据“注册在先”的准则,这都是由本国法令决议的。

被转让商标的注册证在有效期届满后未换发或者连续三年未使用的,该商标不能正常转让。转让商标的商标未经许可变更,未重新注册的,不受商标法保护,不得转让。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变更注册人的名称、地址等事项的商标,不受商标法保护,不得转让。对转让商标提出异议的,持证人必须证明异议。没有或者未建立自证的,商标局不予受理转让申请,商标不得转让。

(一)申请转让/转让/注册商标。

(二)转让人和受让人盖章或签字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香港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护照、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三)转让人、受让人出具的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长春商标注册大厅直接提交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转让的,商标注册人终止的,不需要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但应当依法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件,证明其有权继承相应的商标权。

(五)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当提供经申请人或者其代理机构、翻译机构签字确认的中文译本。

(六)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同时转让在相同或者近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申请转让注册商标,不得造成识别错误、混淆或者其他不利影响。

(七)提出转让申请后,商标局应当向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书面直接受理的,按照所填地址邮寄给申请人);委托代理的,应当送交代理机构)。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驳回通知书(直接以书面形式办理的,按照填写的地址邮寄给申请人;委托代理的,发给代理)。

(八)转让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应当向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书(书面直接处理的,按照申请表填写的地址邮寄给申请人;委托代理的,送代理机构),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逾期不改正的,商标局有权视为放弃或者不批准。

(九)转让申请经批准后,直接以纸质方式办理的,由商标局按照申请表填写的地址邮寄转让证明给受让人,委托代理的,发给代理。同时,将宣布转让。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十)转让申请被视为放弃或者不予批准的,由商标局发出视为放弃或者不予批准通知书。直接用纸办理的,按照申请表填写的地址邮寄给申请人;代理办理的,发给代理机构。

(十一)申请转让的受让人由一人以上共同所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者证明只发给代表人。

(十二)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应当向商标代理机构提交全部文件。

(十三)经商标局批准,双方同意转让申请的,可以申请撤回。通过代理机构办理转移的,应当通过原代理机构办理取款手续。

在商标申请注册中,申请人在申请日期上享有优先权。我国《商标法》第二十五条及第二十六条均对优先权做出了规定。一种是商标申请人最早在外国提出的请求,也就是申请日算起的半年内,想在本国对这类商标也提出注册申请,则根据外国和中国签订的协议和国际条约。按照双方认同的优先权原则,申请人享有优先权。

另一种是商标在政府认可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第一次使用的商品,在亮相的日期开始算起半年内,申请人享有优先权。例如:申请人2018年6月1日是在美国提出的长春商标注册请求。而后,在同年的9月1日又对同样的商品在中国提出商标注册请求。那么申请人享有优先权,根据原则,申请人在中国的申请日期则为2018年6月1日。什么情况下有优先权?以上两种情况的申请人如果想要享有优先权,应在申请日当天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有效期内提交所有相关全部证明文件,以此来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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