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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个人专利注册需了解的要点

作者:吉林鑫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4-30 08:31:19

说到国际商标,我们必须了解什么是商标?商标是指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常用商标包括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图形复合商标和声音商标,注册商标是企业进入市场的通行证。每一个商标都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消费者的选择是其背后的原因。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只在中国受保护,不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受保护;为使长春商标注册成功,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向法律机构提出申请;商标注册后,未经他人许可,注册人有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特别说明:

一、中国商标在外国不受自动保护。只有在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法律程序并成功注册后,它们才能受到保护。在此之前,商标作为一种公共资源,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和应用。

二、如果有人先在某一国家或地区注册商标,那么其他人,即使是商标的真正创造者,也不能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该商标。过去的惨痛经历告诉我们,很多中国品牌在海外遭到恶意抢夺:美国的青岛啤酒、日本的天津狗不理、德国的海信等商标注册后,国内企业维权成本巨大,甚至被迫高价回购商标,别无选择只好放弃市场。据不完全统计,国内驰名商标在海外注册的比例高达15%。近20年来,我国注册的出口商标产品超过2000件,每年给我国造成的无形资产损失高达10亿元。如何注册国际商标?三种国际商标注册方式!

单一国家登记根据各国法律,商标注册申请是向各国商标主管部门提出的,适用范围广。世界上有200多个国家可以采用这种方式,但对企业来说,成本高,手续繁琐,注册周期长。向区域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其效力延伸至该区域的每个成员国。共同的区域商标当局是: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比荷卢兹办事处、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非洲区域工业产权组织(ARIPO)。

通过一个地区注册一个国际商标的好处是,一个申请可以覆盖该地区的多个国家,但它可以全部或完全覆盖该地区。如果商标申请被驳回,则不能在该地区的每个成员国注册。马德里联盟成员国之间根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协定》的有关议定书进行的商标注册。马德里商标注册的利弊比较:马德里商标注册的优势:缔约一方的续展费不得高于其国内注册费。

所有变更,如注册人名称或地址的变更,注册人所有权(全部或部分)的变更(转让),以及指定缔约方全部或部分货物或服务的删除,只需在国际局办理一次手续,收取一次费用,即可登记生效。一整套适用于马德里所有成员国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提交申请后,只需提交一份一种语文(英文、法文或西班牙文)的申请,并支付给一个局(原局)。后期的延期、变更、转让等业务也统一一次性办理。马德里制度要求会员国主管当局自国际登记通知之日起,遵守12个月或18个月的期限。

马德里系统遵循“默许原则”,即在拒绝使用期间,如果指定方当局没有发出临时拒绝通知,商标将在指定方申请的所有商品和服务中自动受到保护。马德里商标注册的弊端:只有美国和日本向申请人颁发商标注册证书,其他国家在所有商标获得批准时发布批准保护通知。

缺乏后续程序如果被指定方拒绝或反对,申请人还应委托当地机构提交审查或反对答辩。我国的一些重要贸易伙伴,如加拿大、巴西和中东,尚未加入马德里体系。

《商标法》第52条规定:“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川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冒充注册商标”在实践中主要包括两种情况:第一,凡没有有效《长春商标注册证》的商标,无论是没有申请,还是已经申请尚未核准,还是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植自使用“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R”都属于“冒充注册商标’。第二,商标注册人超出了核定使用商品的范围使用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使用注册商标标记“R”。

“违反本法第10条规定的”.主要是关于使用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

在进行长春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商标被驳回是非常常见的。不过不要因为商标被驳回了就给注册的商标下“死刑”。商标被驳回以后,商标局就会下达《商标驳回通知书》,上面会告诉申请人商标被驳回的理由。

如果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可以通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驳回复审。商标驳回的理由分为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那么商标驳回的绝对理由是什么呢?接下来我司为大家解答。商标被驳回的绝对理由是指商标违反了禁止注册的情形和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显著条件。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的,仅由商品自身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要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的;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复制、摹仿、翻译他人已在中国申请注册或未在中国申请注册保护的驰名商标,容易给他人造成误认,不便于识别的。

长春商标注册原来如此,对于商标注册不知道你了解多少呢?今天让小编来给你们简单介绍下,希望会对你们有所帮助哦!申请人注册商标前要先了解自己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已经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申请商标注册的重要步骤,其结果虽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可以减少盲目性,提高成功率。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按照商标局的通知,在三十天内交送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的证明。

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在三十天内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商标注册原来如此,还有其它想要了解的,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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